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施办法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是人才培养的一项重要内容,旨在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增强挫折承受能力和环境适应能力,注重个性心理品质的培养,塑造健全阳光的人格,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以班级为单位,召开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积极营造校风建设的良好氛围。
一 高度重视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
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教育工作,为大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条件。高校作为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基地,大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对大学生学习能力、思想政治素质的提高以及人生价值的实现等,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高度重视大学生心理素质教育,根据大学生的心理发展状态,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切实做好高素质人才的培养工作,为国家未来的建设奠定坚实的、健全的人才基础,是大学的一项重要课题。
二 明确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任务
把普及学生心理健康知识,增强学生自我心理保健意识,帮助学生学会自我心理调节,提高心理承受能力,促进学生健康发展,作为工作职责渗透和贯穿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全过程。开展心理健康普测和咨询测查,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以利于开展针对性的工作和研究,为学生健康成长和教育管理提供服务。
对于有心理困扰和心理障碍的学生,进行科学的心理咨询和辅导,帮助他们克服障碍,走出困境,逐步提高自我发展能力。
我院所有教育工作者都要注重教育、管理、服务等环节对学生心理健康的影响,努力把培养学生健康的心理素质渗透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过程之中。
开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选修课和专题讲座、报告等进行心理健康知识的普及和教育,充分利用院报、报栏、广播站、计算机网络等媒体广泛进行宣传教育活动。学生心理咨询中心为来访的学生提供认真、耐心、科学的心理咨询服务。
各系各部门要协调配合学生心理咨询中心,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有针对性地做好预防和危机干预工作。辅导员和各级学生工作负责人要深入学生及时发现需要进行心理咨询的学生,及时与学生心理咨询中心联系,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三 工作原则
我院所有教育工作者要牢固树立关心学生心理健康的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环境,因时、因地、因人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既要面向全体学生普及心理健康教育,又要关注个别差异,对不同状况的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辅导和治疗。在普及教育的过程中,要根据青年学生的特点和身心发展的规律,突出针对性,使学生及时、准确地了解自身心理健康有关的问题。
心理咨询是学生心理保健重要而有效的方式,在咨询工作中要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1、主体性原则:以来访者为主体,咨询过程中做到平等、协商、启发,在促进来访者对问题的自省、自悟中,注意充分调动来访者的主观能动性。
2、无条件的接纳原则:对来访者的感情要深切体察、理解,不存偏见地给予接纳,给以真诚的关怀和帮助。
3、保密原则:要尊重来访者的个人隐私权,对来访者的有关资料严格保管,予以保密,在进行教学、科研和写作等专业工作需要采用来访者案例时,须以不暴露来访者为前提。
四 组织机构及队伍建设
学生心理健康咨询、普查、教育工作由学生处负责。学生心理咨询中心隶属学生处管理,独立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普查、咨询等业务工作,工作人员由心理学工作者组成。
所有的教育工作者都应进行心理学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以提高对心理健康重要性的认识和心理健康知识的了解与掌握。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应当加强自身的业务修养,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专业技能和人格修养,不断研究新问题,增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主动性和实效性。
定期选派专业人员参加校外的专业培训和学术交流,定期邀请专家对从业教师的心理咨询与培训等工作进行专业督导,以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促进专业人员的身心健康与个人成长。
学院从德育经费中划拨或设立专项经费作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经费。经费主要用于心理健康宣传教育、购买专业书籍和音像制品、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的业务培训、外请专家讲座、咨询、督导以及咨询中心的办公设备配置和更新等。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项经费的支出严格按照学院有关财务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