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做好我院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确保每一名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根据教育部(2006)《关于认真做好“绿色通道”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制定《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实施办法》。
第二条 建立绿色通道,就是允许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在提交相关证明后,可缓交全部或部分学费,并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根据经核实的家庭情况分别采取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不同资助措施,以确保每一位经济困难新生不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入学。
第三条 本办法适应于我院全日制新生。
第四条 申请及审批程序: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凭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贫困证明或相关材料(如低保证明、残疾证明或教育部门、民政部门发放的“特困家庭证明”、“家庭困难证明”等)向所在二级学院学工办提出申请。
2.二级学院学工办对学生提供的相关贫困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后,指导学生填写《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新生绿色通道审批表》,经二级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署初审意见,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3.学生持《审批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学生济困助学中心复审认定并登记备案。
4.学生持审批后的《审批表》到财务处核定缓交金额后,到相关部门办理入校手续。
第五条 附则
5.各相关部门对困难学生要提供积极、主动、热情的服务。除允许其缓交相关费用,先行办理入学手续外,还要协助学生解决生活中存在的其它困难。
6.坚持实事求是、适度从严的原则,做好材料的审核,持虚假证明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按学生管理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六条 学生入学后,各二级学院要进一步核实其困难情况,根据困难程度,分别给予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特殊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资助。对经核实不符合资助条件或者弄虚作假的,应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依校规进行相应的处理、补交学费并报学院济困助学中心备案。
第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关于印发<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实施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西铁职院[2006]50号同时废止。
第八条 本办法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附:西铁院___级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审批表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西铁院 级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审批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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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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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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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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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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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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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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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贫困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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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本次应缴纳学费费用合计 元(大写 )
因家庭经济困难,现只能暂交 元(大写 )
剩余部分保证于 年 月之前交清。
学生签字: 学生家长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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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采取的缴费措施:
A:生源地贷款缴费( )
B:截止 年 月 日 以前自筹资金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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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办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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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院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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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学生工作部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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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贫困学生在入学时,到二级学院学工办主任处充分说明情况后,领取此表;
2、学工办主任在认真审核贫困学生家庭困难情况后,发放此表,并在贫困学生认真填写后,慎重签字认可;
3、贫困学生凭此审批表办理入学相关手续;
4、此表一式两份,一份交学生处存档,一份由学生本人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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