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院2017级新生心理健康测评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学工办:
为了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提高我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党委学生工作部决定在全院开展2017级新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范围
全院2017级新生。
二、测评时间安排
10月23日——10月27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系要高度重视心理测评工作,加强心理健康知识的普及和对新生心理测评工作的宣传动员,营造宽松和谐的校园氛围,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意识,使学生积极配合学校,做好本次心理测评工作。
(二)周密安排,扎实做好测评工作
各系要按照心理测评要求,认真部署好各个工作环节,保证测评工作科学规范地实施;在测评过程中,主试人员要向学生讲明心理测评的目的意义,在学生参加的基础上开展测评;要建立心理问题筛查、干预、跟踪、控制一体化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流程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做到学生心理问题的早期发现、及时干预和有效控制。
(三)严格管理,确保测评数据安全
各系要加强与学生家长之间的沟通联系,共同做好学生的心理关爱和疏导工作;为保证测评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切实保护学生合法权益,测评数据和结果由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发展中心工作人员统一存档管理,其他人员不得接触和向外泄露学生个人测评信息,测评结果不对学生的学籍、入党、考研、奖惩和就业等产生影响。请各系学工办按照指定时间组织新生顺利、有效的完成本次测评工作。
党委学生工作部 大学生心理健康发展中心
2017年10月9日